婦女救援基金會:《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法未回應數位性暴力案件特殊性 婦援會提四大訴求 籲勿倉促修法

發佈日期:
202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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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3/31)立法院將進行《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法,婦援會發現修法內容沒有即時扣押加害者持有的性私密影像以及下架的條文,也沒有保護令和要求刪除被害人性私密影像、禁止再散佈,以及對加害人教育輔導的處遇。

政府積極修法因應面對數位性暴力犯罪非常值得肯定與讚賞。然而,此次修法內容未見其因應犯罪態樣、執行困境、被害人和加害人需求,著實令人遺憾。
婦援會極力呼籲立委與行政院:

  1. 正視數位性暴力犯罪特殊性,《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應有即時扣押性私密影像的必要,被害者有刪除性私密影像的權利,以確保性私密影像不被散佈風險。
  2. 要求業者24小時內經被害人要求或機關要求下架、限制瀏覽或移除網頁,並增加禁止再被散佈的條文,以阻絕或降低被散佈的機率。
  3. 增加所有加害人應有接受教育輔導相關條文,以預防或減少再發生性暴力犯罪機率。
  4. 數位性暴力犯罪案件具有特殊性,如現行法案中難以納入修定,建議應盡速立專法。


隨著日益嚴重的數位性暴力犯罪,司法院提出刑法修正草案,明定「性影像」之定義;增訂第28章之1「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區分攝錄、散布、販賣性影像犯罪行為樣態及侵害程度,並明定加重處罰規定。行政院隨著刑法修訂,快速提出《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和《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等相關法案修法。其中成人數位性暴力案件納入《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而原本期待《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草案新增保護令,和婦援會要求數位性暴力法案應有保護令條文則放入《犯罪被害人保護法》。

數位性暴力犯罪樣態越趨多元,被害人亟需法律保障、資源支持。

全文請見:婦女救援基金會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