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高中生揭國小時遭性騷擾 校方調查解聘狼師

發佈日期:
2022-04-19
文章分類:
新聞分享

一名女高中生指控自己於國小五年級時,遭高姓導師性騷擾,國小獲悉後召開性平會調查後認定屬實,校方將高男解聘。高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北高行判決高男敗訴。可上訴。

判決指出,被害女學生於民國108年高中時因故住進療養院,治療期間看見病友裸奔,感到焦慮、害怕,女學生隨後向醫師及護理師談及她在小學五年級時,遭老師性騷擾等不當對待。

女學生指控,她於102年間就讀某國小五年級時,班級導師高姓男子曾拉她的手為高男打手槍,並用電腦播放性愛影片及清涼圖片給她看,還對她說班上某位女同學的胸部比較大等性騷擾行為。

國小接獲通報後組成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認定高男所為成立性別教育平等法規定的性騷擾,且情節重大,校方予以解聘。高男不服,陸續提出申復、申訴均被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

 

全文請見: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