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治鏐/同婚三周年:修改第20條,朝向已婚同志無血緣收養的合法之路
2019年5月17日的國際反恐同跨雙日(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Homophobia, Transphobia, and Biphobia,簡稱IDAHOTB),立法院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俗稱同婚專法),並於七天後的5月24日正式實施;台灣在全球歷史寫下極為重要且關鍵的一刻,成為亞洲第一個通過同性婚姻的國家,引起國際社會的高度矚目與亞洲各國前來取經。
時至今日已過三年,近日各媒體追蹤報導,全台已有近八千對同性伴侶登記結婚;與此同時,台灣同性婚姻的未竟事宜之一
1——已婚同性伴侶僅能「一方收養他方之親生子女」,無法共同收養無血緣之子女——在5月12日有了往前進的一步。
媒體報導,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當日針對民進黨籍委員范雲等20人、時代力量黨團、民眾黨黨團、國民黨籍委員鄭麗文等17人、無黨籍委員林昶佐等16人,前述跨黨派委員皆有提出的同婚專法第20條條文2修正草案,進行審查;最終通過范雲委員的版本「第二條關係雙方當事人共同收養子女或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時,準用民法關於收養之規定。」,後續將交由黨團協商。
2022年4月1日,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副秘書長彭治鏐出席同性家庭共同收養公聽會發言。 圖/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提供
已婚同志收養小孩已逐漸獲大眾支持
同志無血緣收養能獲得立法院跨黨派委員的提案支持,其實並非一蹴可幾。回顧過往此議題的倡議契機,來自《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於2012年通過修法,基於兒童最佳利益,禁止過往民間常見的民眾私下約定收養,規定所有的無血緣收養案件,都必須透過由政府發給執照的專業收出養機構進行評估。自此收出養機構便開始接獲「單身」3民眾向其諮詢、申請無血緣收養。
同年8月,當時的收出養業務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兒童局,更為此召開了一場「同志家庭收養議題座談會」,邀請收出養機構、同志團體共同出席,開啟了跨領域的討論。筆者有幸代表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以下簡稱熱線)出席該場會議,還記得當時在會議上,儘管收出養機構代表對同志收養孩子一事,有著因陌生、不熟悉而來的些許擔心;但這場會議也讓收出養機構與熱線、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以下簡稱同家會)等同志團體,開始有相互學習、交流與合作的機會;更於接下來的日子裡,共同從孩子的最佳利益出發,在收出養專業評估程序中,開始納入同性伴侶的申請與評估,亦在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的資源挹注下,完成了提供給收出養社工的同志收養實務工作指引。
三年前同婚專法通過時,由於反同團體的政治壓力,同婚專法第20條設下限制,已婚同性伴侶無法共同收養無血緣子女。若以收出養專業最為關切的「兒童最佳利益」精神來思考,此法律限制顯然讓同性雙親及被收養子女,無法獲得完整的親子權益保障。兩人都是孩子的家長,卻僅能有一方擁有親權;如此「法律單親、實質雙親」的現況,讓這些家庭不僅無法承受有親權的一方生病、發生意外或過世時的風險,未有親權一方也有著無法請育嬰假、無法為孩子行使醫療與日常決定等生活困境。
同性婚姻合法,第一對同志家庭的無血緣收養當事人圍爸(左二)喵爸(右二),帶著他們的孩子肉肉在彩虹平權大平台、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等團體陪同,到戶政事務所進行戶政登記。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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