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性別刻板印象! 教育部發函「髮型、校服」不再男女有別
林坤緯
2022年6月16日 週四 下午12:15
除了校服繡姓名可能將走入歷史,校服顏色、頭髮長度,未來也可能不再男女有別。
制服繡上名字與學號、男女有別的髮型規定與校服,這些都是許多人的校園回憶,但未來這些可能不再伴隨孩子們成長。教育部15日下午以「最速件」發函各校,應於8月1日以前重新檢討校服繡上姓名,而在5月6日的函文中,早已要求各校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調整男女校服、頭髮長度、服裝顏色應符合性別刻板印象之規定。
根據《聯合報》之報導,教育部5月6日函文中指出,重申各校應確實依照《性別平等教育法》,訂定校內服裝儀容的管理規定,以破除性別刻板印象,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友善校園環境。
函文中提出3項檢視重點,第1項為「因性別而限制學生的服裝穿著」,其中包含規定男學生制服只能穿褲子(褲裝)、打領帶,女學生只能穿裙子(裙裝)、打領結,以及僅規定男學生需繡姓名。
第2項為「限制學生頭髮長度,未符合性別印象」,如限制男學生頭髮「前不覆眉、側不覆耳、後不覆衣領」,女學生則為「不得削短、薄髮、故意削短變形」。
第3項為「對男女服裝顏色有性別刻板印象的規定」,包含限制制服、領帶(結)、襪子、鞋子與學號繡字的顏色。
函文中提醒,經今年4月調查結果,仍有部分學校並未依照規定執行服裝儀容管理,要求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之精神與函示,完成修正服儀規定並於實務管理中確實執行。
---------------聯合新聞網----------
據了解,教育部昨下午以「最速件」將校服是否繡姓名一案,發函國立高中與各地方教育局處。另也重申,各校必須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精神,訂定各校服裝儀容管理規定,其中包含三大項檢視重點,分別為因性別而限制學生的服裝穿著、限制學生的頭髮長度,未符合性別印象、對男女服裝顏色有性別刻板印象的規定。
根據教育部昨下午發給高中公文指出,有關高中以下學校校服是否繡姓名的議題,各校應尊重學生意願,不應強制且不應有性別差異,相關事項要依國教署5月6日函文辦理。
另外請學校透過服裝儀容委員會的民主程序,廣泛搜集學生意見,同時也一併考量家長、教師等意見,進行討論。且要依高中學校服裝儀容規定原則、國中學生服裝儀容規定原則、國小服裝儀容規定原則的第一點規定,除有明顯違反法規情形外,校務會議不得修改服儀委員會審議通過的內容。
有關教育部5月6日函文,當時是重申各校必須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精神訂定各校服裝儀容管理規定,其中包含三大項目,分別為因性別而限制學生的服裝穿著,如規定男學生制服只能穿褲子或褲裝,又或是規定男學生須繡姓名等四種樣態。
項目二則是限制學生的頭髮長度,未符合性別印象,如限制男學生的頭髮前不覆眉、側不覆耳,以及女學生頭髮不得削短、薄髮等兩種樣態;項目三則是對男女服裝顏色有性別刻板印象的規定,如限制制服的顏色、限制襪子的顏色、限制學號繡字的顏色等。
教育部也在5月6日函文中提及,由於今年4月調查結果發現仍有部分學校的服裝儀容規定未符合性別平等教育法精神,因此也請各校立即依照函示完成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並於實務管理中落實。
全文請見:yahoo新聞,'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