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法24年》15歲遭性侵生子、7年日夜凌虐...她選擇「鐵鎚殺夫」結束地獄婚姻

發佈日期:
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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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法24年》15歲遭性侵生子、7年日夜凌虐...她選擇「鐵鎚殺夫」結束地獄婚姻

編按:台南市驚傳30多歲女子,疑似不滿丈夫長期暴力對待、又被出言恐嚇,忍無可忍下,拿事先準備好的熱水朝還在睡覺的丈夫潑灑,後持刀砍殺丈夫,最後送醫不治。

其實夫妻兩人早在2015年、2020年就曾因為言語衝突通報,女子被捕後坦言,真的對丈夫是無法再忍下去,才會痛下毒手,而社會局也介入協助安置2歲兒子。

社會局表示,如果遇到家庭暴力危機衝突,務必設法離開現場、迴避衝突,若是需要婚姻諮商或心理輔導,都可撥打113保護專線由專人協助,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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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6月26日上路的《家庭暴力防治法》,在台灣已經實行24周年。《家庭暴力防治法》簡稱家暴法,是為防治家庭暴力行為及保護被害人權益而制定的法令。立法起因於1993年的「鄧如雯殺夫案」。

鄧如雯及身邊家人均長期承受來自於丈夫林阿棋的暴力虐待,鄧如雯15歲時即遭林阿棋多次強暴懷孕,在林多次暴力脅迫其家人及小孩後,被迫與林結婚。

婚後鄧如雯曾因不堪毆打而離家,但又因林到其娘家大肆施暴及恐嚇全家,甚至揚言強姦鄧的妹妹後將其賣到妓女戶,使鄧如雯不得不返家。連鄧女與林男生下的兩個幼子也無法倖免,甚至遭林提起孩子投入洗衣機內啟動機器成傷。

鄧如雯歷經7年的暴力凌虐,終在林又恐嚇殺鄧全家時,鄧為保護家人而趁趁林熟睡時,將林殺害。當時因為相關法令規定不足,使之求助無門,以致犯下此案。

事件過後,引發社會討論,婦女權利團體亦開始催生家暴法的訂立。1998年6月,台灣全面實行民事保護令制度,是亞洲第一個實行家暴法的國家。

(原文刊登於2019/7/30,更新時間為2022/6/16) 全文請見:今周刊

 

這樣的生活,彷彿走在一條黑暗的隧道,卻沒有光明的盡頭。

 

因為在還沒有家庭暴力防治法的時代,除非有第三者可以證明鄧如雯被明顯傷害,女方告發未果,還有可能被貼上「未盡妻子義務」的道德標籤。雖然大家都為她的遭遇憤恨不平,但在當時的民風之下,這些傷害行為,有可能被雙方的家庭以「家醜」作為理由給壓下去,林阿棋這個災難,甚至已經蔓延到鄧如雯的娘家,但鄧如雯為了保護娘家,有娘家而不敢回。

 

因此,長期累積的壓力,讓她在絕望之際,求生的意志壓過理智。在丈夫入睡後,她親手結束了這場四年多的惡夢。

鄧如雯選擇自首,這可能是活到22歲以來,少數屬於她自己的選擇,鄧如雯在面對記者黃福其的專訪時,回顧過往。

 

中國時報報導,19931029

 

婚姻成為合理化性侵的理由

 

鄧如雯住在板橋,家裡經營檳榔買賣,林阿棋是常客,因此認識鄧如雯一家人。鄧如雯的母親曾在大漢橋下,被林阿棋強暴性侵多次。鄧如雯16歲就讀國三的那年,因為母親傷病住院,林阿棋藉口探視,看到如花似玉的鄧如雯心生淫念,被林阿棋性侵得逞,女兒延續了母親的悲慘人生。

 

後來鄧如雯不幸懷孕。在民風仍保守的90年代,女性無論是被性侵,或是未婚懷孕,唯一出路就是以結婚收場。在小孩兩歲時,因害怕遭人指點,在面對社會對於女性貞潔和道德的期待,也無法再另嫁他人,無可奈何下,鄧如雯最終還是只能被迫嫁給強暴她的林阿棋,但沒想到,這正是一連串悲劇的開始。

1990年代的法律能為受害女性做什麼?當時因為相關法令規定不足,使之求助無門,以致犯下此案。也許這就是原因。

 

中國時報報導,19940216

 

林阿棋與鄧如雯的起點,來自於非經同意的性行為,而很遺憾的,多數國家並沒有把婚內暴力納入法規。婚內暴力不僅止在肉身虐待,也包含脅迫和精神暴力。1970 年代出生的鄧如雯,在那個時候,少有律法允許在婚內起訴強暴與暴力,社會普遍帶有「妻子從屬丈夫」的文化期待;打人不對,但老公打老婆就是家務事。那當時的鄧如雯,能為自己做些什麼呢?

 

沒有。

 

對,你沒看錯,沒有,就是「沒有」。...........

 

女力覺醒的法律攻防:從「不入家門」到「能斷家務事」

在傳統的性別分工裡,女性要服從丈夫、照顧家庭,自身的需求是被無視的。即便身為性與暴力的受害者也是如此。在看這篇文章的你,也許會覺得活在2019年是件「稍微」幸福的事,就算發生事故,至少除了法律以外,還有管道可以尋求協助。

而鄧如雯案的問題,在於「求助無門」。

 

1995年9月,法官高鳳仙完成《家庭暴力防治法》草案。而後由現代婦女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晚晴協會等婦女團體聯合推動。1998年5月28日,立法院完成三讀。1999年6月,全面實行民事保護令制度,台灣正式成為亞洲第一個實行家暴法的國家。所有法律的推動,出發點都只是單純為了保護女性在家庭、職場、婚姻裡,不再需要忍氣吞聲,被看得到、看不到的性別歧視而制約。

 

覺醒創造歷史,希望26年後的今天,在台灣這個國家,可以不再讓1993年的鄧如雯陷於絕望。

 

全文請見  今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