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女性閣員創新高,談女性參政:是「平權」還是「齊頭式壓平」?|公共倡議

發佈日期:
2023-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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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女性閣員創新高,談女性參政:是「平權」還是「齊頭式壓平」?|公共倡議

新任行政院長陳建仁和內閣團隊,在今( 2023 )年 1 月 31 日上任,陳院長提出的內閣成員名單,雖然表明著重增加女性閣員人數(將女性閣員從三位增加至七位),讓新內閣的女性比例從原來的 7.5 %上升為 16.67 %,但民間仍有聲音認為其未達到自訂標準——如《行政院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所示,擴大女性參與政治、國家及公共事務的管道,被認為離真正的平權內閣還有一段不小的差距。

看到這邊,大家可能會有疑問:為何要特別保障女性的參政機會?

 

法律如何保障女性參政名額?

為了避免參政者的性別比例落差太多,我國設下重重規定,立法保障女性保障參政名額,就讓我們來看看這些法律如何保障女性的參政權利。

聯合國大會在 1979 年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簡稱 CEDAW ),內容闡明締約國要採取立法及一切適當措施,消除對婦女的歧視,確保實質性別平等。我國在 2007 年針對該公約制定對應的施行法,讓 CEDAW 的內容取得我國法的效力,並於 2012 年起施行。

我國憲法等規定,也明確要求訂定規範保障婦女在不同選舉中的當選名額。在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的選舉制度中,都可以看見對應的規定。

像是針對立法委員,憲法增修條文就有規定,針對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的當選名單(由各政黨提出),婦女至少要占全部名額的二分之一,而我國國會立委席次共 113 席,其中 34 席為不分區立委,根據上面不分區立委任一性別不得低於二分之一的原則,可確定女性立委至少會有 17 席,占比至少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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