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遭教授性騷論文泡湯惹議 台大修規可主動換狼師、系所協調論文歸屬

發佈日期:
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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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開始台灣MeToo從政界延燒到娛樂圈、教育界等各界,立法院今年7月三讀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法》,完成性平三法修法,但研究生遭指導教授性騷的處理方式引發討論。台大校務會議通過增修條文,明訂若指導教授對研究生有性騷擾等不當行為,經性平會決議成立時,研究生有主動終止指導關係的權利,系所也應於一個月內協調雙方的研究成果歸屬。

台大日前傳出有研究生指控指導教授對其性騷,校內性平會認定涉及性騷擾,但該教授要求學生要向他取得書面同意,方能以這篇曾受他指導的論文畢業,該生最後只能重寫論文一事,相關規定因而引起爭議。

民進黨立委范雲曾於上月25日也表示,自己接獲學生陳情,表示指導教授涉及性騷擾,受害學生因此要換掉整個論文題目,中途想更換指導教授卻遭到阻撓。有83%國立大學要求更換指導教授時,須原指導教授同意,如果指導教授是性別事件的「加害人」,受害學生可能就面臨更多煎熬。

台灣大學日前舉行112學年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會中通過「論文指導教授與研究生互動準則修正草案」,新增第6條條文明文規定,指導教授若對其指導的研究生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等不當行為,且經校內性平會決議事件成立時,該研究生得主動請求性平會以密件函知所屬系所,終止指導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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