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法》十問:為何代孕吵30年沒結論?單身女、女同志可否做試管嬰兒?

發佈日期: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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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台灣《人工生殖法》規定,僅有不孕或有特殊醫療理由的異性戀夫妻可以委託進行人工生殖,2007年立法後,僅微調主管部門和罰則,實質規範17年未動,在社會變遷與人工生殖產業的蓬勃發展下,迎來巨大的修法壓力。今年(2024)2月新國會開議的第一個會期,民眾黨、國民黨接連提出以《人工生殖法》當作優先法案,修法焦點聚焦三點──「開放單身女性人工生殖」、「開放女同志配偶人工生殖」,以及挑戰已經爭論近30年的「開放代理孕母」。

為什麼人工生殖的修法討論會在此刻發生?支持開放者和反對者理由分別是什麼?修法中聚焦討論哪些爭點?國際又怎麼討論這項議題?在衛福部國民健康署(簡稱國健署)即將於3月28日舉辦的《人工生殖法》第二次公聽會前夕,《報導者》整理以下10個關鍵QA,帶讀者理解。

自1985年全台第一個試管嬰兒誕生後,人工生殖技術為無法自然生育、卻想擁有孩子的父母照進一線曙光,根據國健署最新公開數據,2021年有近萬名寶寶(9,774人)藉由人工生殖誕生,已占同年出生嬰兒數(153,820人)的6%。

長期研究人工生殖法律的政治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戴瑀如分析2007年時的立法考量,當時立法者認為,人工生殖的目的應限縮在「治療不孕」,而非鼓勵所有人都用人工方式創造生命,以免造成倫理爭議;此外,更認為委託者必須具備配偶的身分,才可以在穩固的關係當中育兒;必須要至少有一方可以提供生殖細胞,而且使用自己的子宮分娩,則是為了避免使用他人子宮──如代理孕母──可能產生的爭議。

然而近年台灣婚姻和生育面貌改變,生殖醫學技術蓬勃發展之下,人工生殖需求大增,也帶來全新討論,成為此波修法的最主要推力。

Q1:為何此時出現《人工生殖法》修法聲浪?有哪些爭議焦點?

帶動《人工生殖法》修法討論的,主要是幾項社會變遷。

第一個變化,是台灣婚育市場。根據內政部統計,2023年台灣女性有偶率創下新低48.24%,以30~34歲年齡層女性為例,2007年《人工生殖法》立法時有偶率尚接近6成,如今已掉到4成出頭。同年女性初婚年齡也是新高,達到30.7歲;第一胎在35歲以上生產的比例,在10年內從不足2成(19.03%)成長到超過3成(32.44%),皆意味著趁年輕時結婚、趕快生小孩的型態已不再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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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代孕,民眾黨立委陳昭姿是台灣首位真名投書報章揭露自身經歷的不孕症患者、更是30年來知名的台灣代理孕母解禁推動者,她獲民眾黨邀請加入不分區立委,順利進入立法院,新科上任,便首推《人工生殖法》草案要開放代孕。陳昭姿說:

「我自己最後收養了小孩,但我堅持,這是人生重大的價值選項,我們不應該替人指定選項,應該收養可以、代孕也可以。」

於是2024年2月開議的立法院新會期,成為《人工生殖法》交火主戰場,截至出刊前已有國民黨的謝衣鳳、陳菁徽,民進黨的林宜瑾、黃捷、范雲、林楚茵,共6位立委遞交草案版本,國健署也接連舉辦兩場修法公聽會,提出三大修法爭點:

  1. 是否開放女同志配偶使用人工生殖?
  2. 是否開放單身女性使用人工生殖?
  3. 是否開放代理孕母?

全文請見  報導者

 

延伸閱讀:國民健康署 3月28日 第二次公聽會 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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