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性別權利的新里程 性別變更登記再突破:小那案勝訴
發佈日期:
2024-07-22
文章分類:
新聞分享
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下稱高高行)審理的「高雄小那免術換證」案,於今日(7月17日)下午4點宣判。法院判決原告小那勝訴,戶政機關依應小那的請求,重新作成處分。
2019年,高雄一名民眾小那,向戶政機關申請性別變更登記,提交兩張精神科性別不安的證明,但並未提交完成性別重置手術的證明。小那反對我國在在性別變更登記的過程中,一定要「提交已完成性別重置手術證明」之要求,認為這個要求並不符合憲法的基本權。但戶政機關引用現行內政部關於性別登記的函釋,跨性別當事人一定要經過「兩個精神科醫師的證明」以及「永久不可逆的摘除手術」,才能變更性別登記,小那請求性別變更的要求因此遭拒。
經過小那的訴願、提出行政訴訟,這件案件一度曾在高高行敗訴後,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2023年9月21日,最高行政法院廢棄原判決,發回高高行重新審理。
本次勝訴不僅是小那個人權利的實現,更是台灣司法在性別平等保障上的重要里程碑。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性別小組,除了在開庭時四度號召高雄地區性別研究所的學生與關心性別議題的民眾參與小那案的法庭觀察、在高雄舉辦跨性別權益講座外,也將持續關注和支持跨性別者的權益,並邀請更多關心性別人權的團體和個人,共同努力推動法治和人權的進步。
全文請見 公民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