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分配之性別不平等:為何女性易淪為陷於貧困的「下流老人」?

發佈日期:
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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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不平等的年金分配在高齡社會將越趨嚴重。根據國發會2020年中華民國人口推估(2020至2070年)報告,台灣於2025年即進入超高齡社會,屆時每5人將有1位是65歲以上老人。此外,由2021年內政統計通報中可知,2020年台灣男性平均壽命為78.11歲,女性為84.75歲,男、女性平均壽命相差6.64歲,因而在超高齡社會中,65歲以上老年人口以女性為多,是男性1.26倍,而且差距逐年拉大(見圖一)。

這些為數眾多且壽命較長的老年女性因為提前離開職場、缺乏職業年金、領取少額國民年金、守寡率高且時間久、離婚或失婚率上升等而陷長期入貧困的機會甚高,多數將成為日本所謂「下流老人」[1],此乃政府最關鍵亟待解決的社會問題之一。
在台灣老年經濟安全議題上,不管是一般勞工或無工作收入者,性別不平等的情況均甚為嚴重。根據勞動部109 年勞保老年年金按性別統計顯示,在勞保投保薪資級距投保最低薪資級距14999元、15,000-19,999 元、20,000-24,999 元、25,000-29,999 元,女性投保人數分別是男性的1.42倍、1.9倍、2.18倍、2倍。而在最高薪資級距40,000 元以上,男性投保人數則是女性的1.20倍。

形成性別不平等的年金分配之要素
首先,女性在職場生涯上平均比男性領取較低薪資。根據2021年勞動部「勞動統計通報」顯示,2020年工業及服務業男性受僱員工每人每月總薪資為58,917元,總工時 170.7小時,平均時薪345元;女性受僱員工每人每月總薪資為48,807元,總工時165.9小時,平均時薪294元,女性平均時薪為男性之85.2%,兩性薪資差距為14.8%。

基於薪資與年資為計算職業年金給付金額多寡的要件,當女性薪資較低時,到老年自然領到較少的退休金額。而男性比女性高薪的主因包括同工不同酬、分派歧視,舉凡雇主通常把次要、低階、與不具技術性之性質的工作分配給女性職員而非給男性職員,該職務性質乃升遷慢、替代性高、解僱機會高。此外,性別職業隔離(occupational segregation)也是導致性別薪資差距的重要理由。例如,早期教育選擇分流差異讓多數女性從事的人文相關領域行業,其平均薪資通常比受理工科學教育的男性所從事的行業之平均薪資還要低。

其次,由於受到懷孕、生產、育兒等影響,女性工作年資平均比男性短暫且破碎。從2021年勞動部釋出的「性別專題分析」可知,過去二十年來,女性工作年資始終低於男性,直至2020年,男性現職工作年資為125個月,比女性現職工作年資的105個月多達1.19倍,如圖四。從2019年勞動部「勞動統計年報」發現,男性育嬰留職停薪核付件數為86,126件,女性育嬰留職停薪核付件數為378,802件,當從累計年資來計算可領退休金額度時,女性請育嬰留職停薪假為男性之四倍,將直接影響男女退休金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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