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案修同婚專法盼納共同收養 法務部:尊重

發佈日期:
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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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野立委提案修正同婚專法,希望讓雙方當事人共同收養子女或一方收養他方的子女時,準用民法關於收養的規定。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敬表尊重,但有關施行日期的規定應配合修正。

台灣2019年5月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讓同志可以辦理結婚登記,但受限法律規定,在收養小孩時,同志也可能面臨小孩、配偶二選一的困境,因為依照現行收養規定,單身同志可以收養小孩,但之後結婚了,養子女卻無法被同性配偶收養。

對此,民進黨立委范雲、國民黨立委鄭麗文、無黨籍立委林昶佐、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分別提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第20條條文修正草案。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排審,陳明堂等人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陳明堂說,對於各立委及黨團提案修正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第20條規定,放寬同性配偶收養子女的範圍,與異性配偶趨於一致,法務部敬表尊重,但有關施行日期的規定應配合修正。

 

法務部也說,外界質疑同性家庭有穩定度不足情形,無法提供孩子穩定的雙親關係,但收養家庭是否具備完善親職能力,以及有無穩定的家庭結構,本為媒合收養評估的重點,並由社工人員就收養人年齡、收養家庭型態、經濟能力等因素綜合考量,收養家庭型態不應作為評估家庭適不適合收養子女的唯一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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