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平權大平台 新聞稿》首案同志收養家庭聲請釋憲!「讓憲法保障我們的家!」

發佈日期:
202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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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平權大平台、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與倡議律師團,今(12)日聯合為全台首案同志收養家庭聲請憲法解釋召開記者會,呼籲大法官儘速審理此案,讓同志收養家庭能夠受到憲法的完整保障。

「首案同志收養家庭聲請釋憲」今日彩虹平權大平台、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同志諮詢熱線召開聯合記者會

三個團體及律師團自2021年4月起協助同志收養家庭們,透過司法程序爭取完整的家庭權益至今。今年初因法院裁判准予收養,已有一組家庭成功登記為全台第一組同志無血緣收養家庭。遺憾的是,個案裁判僅有個案效力,既無法拘束其他法院、也不能讓其他的同志收養家庭受到同等的保障,仍需等待《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的修法,或是憲法法庭針對現在的法條去做成違憲解釋,才能完整解決其他同志收養家庭的困境。終於在2022年5月24日,同婚合法三週年的那天,律師團協助的家庭之一的抗告審法官做出了「停止裁判,聲請憲法解釋」的決定。

 

倡議律師團的鄧傑律師跟林實芳律師進一步說明,這是國內第一件由法官提起釋憲的同志收養案件,因為現行法律規定同志配偶只能收養親生子女不能收養養子女,所以怡伶媽咪雖然從收養的一開始就是孩子的照顧者,但她無法收養陽陽。法官提起釋憲的理由有四大點,分別是基於憲法第7條及第22條平等權、收養自由保障,以及家庭權是制度性保障、現行法律沒有符合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相關的權利保障在過去的大法官解釋第712、748號中都已有闡釋說明。希望大法官可以盡快受理本案,召開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糾正改善748施行法的缺失。

造成目前同志收養家庭困境的根源--《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第20條,在立院已有跨黨派委員或黨團提出的修法提案。上個會期在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也已審查相關法案,決議保留各個法案的內容,將法案送出委員會交黨團協商。彩虹平權大平台副執行長鄧筑媛則提到,雖然法案在上半年看似有令人欣喜的進展,但未來半年的立法院將會進入「預算會期」,加上正值地方選舉,修法一途很可能會因為政治議程而進入停滯狀態,團體也因此對於個案進入大法官解釋充滿期待。

勵馨基金會台北分事務所主任陳玉楨表示現行制度讓收出養機構陷入為難,法律不應排除特定傾向收養人


同婚已經通過三週年,有許多收出養媒合機構都已經在實務上處理到同志收養的業務,勵馨基金會台北分事務所主任陳玉楨指出收出養機構最在乎的是收養家庭能不能好好照顧孩子、提供合適的環境,並不會排除特定性傾向的收養人。現在的收養程序其實並不容易,需要透過社工與法院的雙重把關,平均大概會需要兩年以上的時間才能收養到孩子。社工應該要接納多元,但現行法對已婚同志的限制卻讓社工很為難,當法律規定已婚的同志伴侶不能共同收養,社工遇到同志伴侶來做收養諮詢,也很難開口提到他們需要離婚才能收養,只能告訴他們法律還在研擬中、請他們繼續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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